Tianfu Inform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招生代码:5785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2-08-11< 浏览次数:1789<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学院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良好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学院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师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学院充分爱护每一位学生和教师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严格进行教学安全管理。教学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任何教师可以先停课后报告,待处理完毕再重新安排行课。

学院每月安排一次全校性安全例检,对检查获得的情况进行处理。学院鼓励师生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主动向学院有关单位汇报自己所发现的安全隐患。

学院对全体教师和学生每学期组织一次急救、逃生和防火灭火训练,对负责带学生外出实习或在重体力工作环境工作的教师还要进行体能和耐力训练。任何教学情景,如果发生整体性安全事故(如火灾、地震或其他类似事件),现场教师必须立即组织逃生。

学院准备急救药具箱和其他必备的急救设施,以备不时之需。

第二章  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一)树立“教学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辅导员、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班应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严格核实学生装异常缺勤情况,并向辅导员汇报

(三)各任课教师应有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到辅导员处

(四)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五)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六)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或指定教学区域),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七)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辅导员通报情况

(八)下课铃声响之前,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下课,若因提前下课或下课前学生异常离开教室(或指定教学区域)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负全部责任

(九)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十)请假、调课、停课、调教室(或指定教学区域)必须通过教务处,且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办理正式的手续、通知系教学管理人员、影响的班级辅导员和学生。由于私自调课、停课、调教室(或指定教学区域)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

(十一)如因工作不力或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二)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三)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像章或其他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四)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辅导员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托管的现象

(五)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通知辅导员和学工部。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辅导员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院。学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六)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七)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院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八)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第三章  实践教学安全

一、校内实践教学

(一)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重要基地,安全工作是进行实训重要保证,各实训室要设安全员,负责本实训室安全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所有教师和学生,在任何实训场地从事实训工作期间,均必须从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现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及器材,各种器材要保持良好状态,任何人不准挪用

(三)易燃、易爆、剧腐蚀、剧毒药品和器材(如打火机)要按有关规定领取和存放,严格按照领取、使用、保管办法执行

(四)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布局合理,室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与实训无关的杂物,要经常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整洁,创造文明的实训教学环境

(五)师生必须按规定着装,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服必须紧袖。

头发较长的同学必须戴好工作帽,不准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凉鞋、拖鞋、戴围巾上岗操作。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上机操作

(六)实习实训前,实训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实训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学生开始操作之前,实训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八)实训操作时,如有多人操作一台设备的情况,只允许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得随便搬动设备上的任何手柄和开关

(九)学生操作时,实训指导教师要积极巡回,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教师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中途离开实习实训室

(十)未经同意,师生不准动用、扳动、启动非自用设备及其电闸、开关和消防器材

(十一)不准在实训室内追逐、打闹、喧哗

(十二)学生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若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同学,实训教师要及时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训,情节严重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十四)每次实习实训结束前,应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夹具及做好实习实训场地的卫生,做好实习实训结束后的“五关”(关设备、关水、关电、关窗、关门)。

二、校外实践教学

(一)凡离开常用教学区域进行的各类教学活动,实施教学的教师必须事先亲自到现场了解新教学环境的各方面情况(禁止任何教师带学生到自己都不熟悉情况的环境上课和实践),在组织学生前往之前,必须按教务处要求填写《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审批表》和《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协议书》,所有外出的教师和学生均必须签字并盖手印,由带队教师按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协议书》条款,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给学生讲解实践教学目的地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各种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措施

(二)凡离开常用教学区域进行的各类教学活动,带队教师必须到教务处领取“校外实践教学安全应急药具箱”和自备必要的专用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随身携带备用

(三)凡离开校园开展的各类教学和实践活动,必须组织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携带急救药具和签订安全协议,由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完成基础准备工作并签字,由第二安全责任人检查落实情况并签字确认,交第三安全责任人审核通过并备案,否则不允许实施。若没有完成相关手续而实施的,有组织进行的、由组织实施人承担全部责任;无组织进行的,由参与人承担全部责任。特别地,所有教学实践活动必须经过学院教务处和就业办统一组织进行,如果学生未经学院教务处、就业办组织联系从事各类实习实践活动,学院不承认其实践成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需要进入必须进行安全防护才能进入的实践教学场地,带队教师必须要求师生全部完善防护措施以后才能组织前往。教师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学院统一提供,学生的安全防护措施由学生按教学要求自备

(五)进入专业场所,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任何教师和学生,不得违反其规定进行任何操作。师生有权拒绝任何不安全的指令

(六)师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当清楚自身的职业身份,用心学好自己应当学习的知识,掌握自己应该掌握的技能,严格遵守单位劳动纪律,按单位要求开展工作,必须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如果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消极怠工影响单位劳动秩序的,除了要受到单位的处罚以外,还不能获得实习成绩。如果师生受到了各种处罚,请正确面对自己的问题,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不要与单位对抗。罢工活动很可能发展为暴力事件,必将带来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如果涉嫌违法的,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院严厉禁止师生煽动和参与罢工

(七)凡进入宗教场合、民族地区、特殊专业领域和保密行(企)业,师生必须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喜好、风俗习惯、行业规则和职业操守。特别要按照对方的要求保守企业商业机密

(八)学生在工作之余外出必须征得带队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凡要请假或长时间离开工作单位,必须按照单位劳动纪律要求,完善请假手续,同时要到带队教师处备案,说明去处和事由,请示家长同意后离开。请假后,必须按期返回,如果不能按期返回的,必须打电话说明延期情况

(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绝不违章驾驶,绝不搭乘非正规运营的交通工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冷静处理,及时报警和联系急救。如果现场有经过急救训练的人员,可以一定程度上进行一些急救工作,努力挽救伤员生命。必须注意合理救助和保护伤员,正确处理现场,防止发生衍生事故

(十)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与陌生人和流窜人员交往,以防上当受骗

(十一)严格防止落水事件,绝不下河(塘、湖、海等)游泳,也不到不能确保全的水边游玩。如果师生发生落水事件,除经过落水救援训练的人员以外,不得下水施救,但若不下水施救,也必须尽全力参与各种形式的救援活动,救援过程中时时注意自身安全

(十二)洗澡前要注意查看热水器是否正常通风,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十三)绝不过量饮酒,如果饮酒超量,一定要及时就医

(十四)避免超负荷工作和娱乐

(十五)不参加有危险的运动,不打架、不赌博

(十六)夜晚不外出,一律住单位(或学院)指定的寝室

(十七)到实习单位实习,卫生条件可能比较复杂,请师生不要到没有卫生保障的地方进餐

(十八)学生必须熟记学院管理机构、带队教师、实习单位和实习地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和联系人信息,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十九)学生到达陌生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后,应当有意识地对当地的交通状况、治安状况、人民生活习惯、金融机构、商业机构、政府机构、公安局、生活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情况和工作单位的管理运作特点进行了解。要专门对单位内部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了解,以备不时之需

(二十)严禁女生参与非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事务,最好不要与陌生男性单独相处和外出,严禁男教师单独会见女学生

(二十一)师生必须注意处理与工作单位和工作伙伴的关系,既要按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又要与单位和工作伙伴正常交往,保持必要的距离,防止互相伤害的事情发生

(二十二)师生应当注意防病,减少接触和感染传播性病毒的机会。如果生活和工作难免接触可能传播疾病的人和环境,请务必事先严格做好防护工作,事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如果实习期间不慎患病,师生必须找身体健康的人员陪同,及时到正规的医院就医

(二十三)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师生,要经常沟通,互相关心和帮助,集中团队力量协商和解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带队教师要特别注意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的教育和引导,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用积极的方式来认识和接受社会、接受工作单位、接受单位的生活条件和自己的工作岗位。力争通过努力做好工作,提高贡献水平,在单位上得到认同,在岗位上得到重视,为自己铺就良好的职业道路

(二十四)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与每一位学生保持良好的联系,学生要与家长和学院管理老师主动联系,也要有意识地安排时间上学院的网站,了解学院各项工作的动态,以便及时知晓学院通知的各种事项,避免因为信息不畅而耽误学习和工作

(二十五)实习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件,所有实习带队老师和同学应该互帮互助,共同面对困难,努力将损失减到最低,将事态控制在稳定的状态。同时要利用各种手段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获得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如果安全事件没有发生在我们的师生身上,大家应该尽量为处理事件提供方便,不要影响别人对事件的处理,要注意防止事态的发展延及我们的师生。如果安全事件正在发生,请不要围观,想方设法及时撤离现场,保护自身安全

(二十六)学生实习完毕,要从单位获得自己亲自制作的劳动产品,返回学院后上交以便给出成绩。如果产品不宜带回上交,请对能证明学生亲自生产的场景拍照上交,如果单位不允许拍照的,可以由学生对生产过程填写说明,要清晰说明生产的各项细节,由单位签章后上交

(二十七)实习完毕,师生应当对单位提供实习机会表示感谢,建议以授旗、赠小纪念品等形式表达心意

所有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后返回学院,需完成《实习实训手册》,其中必须专项总结安全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以利于今后改进工作。

第四章  教学消防安全

一、禁止学生进行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活动

(一)禁止在教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

(二)禁止在教室和校园内焚烧垃圾、纸张、衣物等物品,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教室内使用热水器、电热壶、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毯等电器产品

(四)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五)禁止在教室内点蜡烛

(六)禁止破坏电源开关、电源箱

(七)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

(八)严禁破坏消防设备设施 

(九)校园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在床上吸烟。

二、防火逃生基本常识

(一)任何单位不得组织学生扑救火灾,学生也不得参与扑救火灾

(二)师生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三)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六)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七)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八)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九)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十)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十一)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三、初期火灾扑救和报警

(一)教室或实践教学车间内发生的小型火险,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正确救火措施,排除险情。如果火情蔓延无法扑救,师生员工应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必须放弃扑救立即撤离,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快速拔打“119”报警,报警时务必准确向警方说清楚失火情况和行车路线

(二)“119”救援车到来后,师生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用适当的方式支持和配合灭火工作。

第五章  教学安全工作预案

一、教学安全工作预案

(一)教学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是:教学过程中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实习过程各种安全事故;教学和实习师生外出途中的恶性交通事故等。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I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

2.重大事件(II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其它性质严重,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事件(III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事件(IV级):一次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对学院教学生活秩序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预防预警工作

1.坚持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学院每月、各部门和学院(中心)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查找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和学生外出实习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时机,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因疏漏而造成灾难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

(二)信息报送制度

1.各部门和值班人员对发现的事故灾难类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要及时报告,重大灾难类事件在向上报告的同时,可视情况直接向119110报警。

2.学院对发生的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殊情况下可同时越级向省教育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情况。

3.报送要准确。报送的主要内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破坏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学院、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三)信息报送、下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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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流程(        为上报信息            为指示下达)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办主任、学工部部长、保卫处处长

  院办全员、学工部全员、保卫处全员

  责:

1.定期分析形势,加强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报工作

2.指导各部门从物资、资金、人员、培训演练等方面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组织指挥本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总结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向校董事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二)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挥:院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院办主任、学工部部长、保卫处处长

职责:

1.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组织指挥疏散和抢救人员,抢救和转移重要物资,控制事发现场局面

3.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联系,调集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

4.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报告情况。

(三)各工作组及职责

人员疏散组

  长:副院长

副组长:团委书记

  员:团委全员

  责:

1.在受灾现场组织学生和教职工有序疏散、自救

2.迅速清查人数,确定被困人员的数量、位置,为抢救组提供情况,使其得到及时救助

3.做好撤出学生、教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抢险救灾组

  长:学工部部长

  员:学工部全员和学院义务抢险救灾队员。

  责:

1.抢救被困人员

2.抢救转移重要物资

3.与公安、消防和地方各专业抢险队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治安维护组

  长:保卫处处长

  员:保安队员

  责:

1.组织对事故现场警戒

2.对校区重要目标进行严密守护

3.加强校区内治安秩序的管理,严防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4.严格门卫管理,阻止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区

5.加强交通管理,保证公安、消防、医疗等救助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区畅通无阻

6.协助公安、消防和有关专业部门做好救灾之后的事故调查和取证工作。

后勤保障组

  长:后勤保卫处处长

  员:后勤保卫处副处长、后勤保卫处全员

  责:

1.迅速切断煤气、电源,避免继发性事故

2.配合医疗机构救治伤员

3.保证消防用水、用电不间断

4.保证各种应急物资的快速供应

5.保证通讯畅通

6.保证车辆运输正常

7.妥善安置受灾的学生和教职工。

校内秩序维护组

  长:院办主任

  员:院办全员、教务处全员、全体在场教师

  责:

1.突发局部性灾难性事故时,督促未发生事故校区的师生正常上课,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

2.突发全局性灾难事故时,组织师生在抗灾中尽快恢复教学、生活秩序。

四、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方法和工作程序

(一)处置原则

    1.救人第一。抢险救灾工作首先要集中优势兵力抢救被困人员。

    2.快速准确。灾情发生后,视情迅速向119、110、120报警,并快速组织本校应急分队到位展开救灾,有效控制灾情,待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3.分清主次。灾情复杂多变,抢险工作应分清主次,把握全局,首先处理那些对灾情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因素,避免发生继发性灾害。

(二)处置方法

1.火灾事故处理方法

1)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组织疏散、灭火,同时向当地119指挥中心报警。消防队到达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他们开展扑救工作

2)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员,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4)采取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转移重要财物,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

2.校舍建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积极组织抢救伤员,解救受困人员

3)迅速切断煤气和电源,监控其他建筑,避免继发性危害。

3.校园内外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同时报告公安交警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3)迅速通知伤亡人员亲属,向他们通报情况,并做好他们来校后的接待和安抚工作,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4.外出实习、参观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健全活动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工作设施

2)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员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和学院报告,争取救助,同时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工作

4)学院要积极指导现场人员的工作,必要时派工作组前往,同时争取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

5.突发后勤保障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院后勤要做好重点场所及重点部门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安全运行

2)发生重大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人员要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抢修,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请有关职能部门支持

3)饮食(供水)供应必须有相应保护措施,发生污染要立即停用,保护现场并请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处置。

(三)处置工作程序

1.决定启动应急预案—→2.迅速报警—→3.向应急指挥机构和分队下达出动命令—→4.组织抢险自救—→5.与专业队伍和地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抢险救灾—→6.与驻地党政部门和上级部门保持信息畅通—→7.处理善后工作

五、善后与恢复

应急处置和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恢复,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一)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抚恤(赔偿)工作,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向保险公司联系赔付

(二)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布,以疏导学生和教职工的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三)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学院设施设备和管理环节,及时整改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及时追究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五)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涉及刑事犯罪的侦破工作。

第六章  教学安全责任归属

一、教学安全责任,由学院院长、各系系主任、现场实施教学和管理的教职员工承担。

二、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课程表规定的时间或单位劳动纪律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安全责任属于实施教学的教师或实践管理员、带队教师。

三、任何教学场合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是当时在场的所有教职员工第二安全责任人,是当时参与教学活动的学生所属的系主任;第三责任人是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第四责任人是学院院长。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从2018年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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