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5年12月17日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了《人工智能算力设备及智能考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其中第六条内容为“将未来10年的校园通信业务(移动网络及宽带业务)运营交由中标公司独家运营,由中标单位整合并引入运营商资源,制定符合通信主管部门政策要求的资费服务。”
现对该条款内容作如下更正说明:
上述第六条内容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予以废除,不再作为原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关于校园通信业务(移动网络及宽带业务)运营的合作事宜,将由我院另行组织公告并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安排以后续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