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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4<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 厅〔2022〕2 号),参照《四川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 基本条件(试行)》(川教〔2023〕128 号),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

     一、认定范围 学院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教师,校企合作中承担学院专业课教 学任务的兼职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 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在符合一定条 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二、评聘层次 “双师型”教师评聘层次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 

     三、基本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 3 -教育家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人师表,关爱 学生。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 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 行合一、德技并修。在教育教学和技术技能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 思政要求,形成相应的经验模式。 (三)具备必要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 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够采取多种教 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 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相关岗位实 践,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 关规定。近 5 年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工作时间累计不少 于 6 个月(工龄不足 5 年的,可每年至少 1 个月)。理解所教专 业(群)与产业(链)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 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规范融入教学。 (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申报条件 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申请层次的申报条 件。 - 4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 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 丰富,教学效果好。近三年校级年度考核合格(不足 3 年的以实 际年限计算)。 2.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主持或主 研校级教研(改)课题或科研课题 1 项;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教材、作品、专利等代表性成果 1 件。 3.具有一定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了解本专业 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术革新、 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 4.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具 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 称),或具备相应的能力水平。 (二)中级“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了解 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 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近五年 - 5 -校级年度考核合格,且从业以来有 1 次及以上教学质量或年度考 核优秀等次。 2.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主持或主 研市级教研(改)课题或科研课题,或主持校级重点教研(改) 或科研课题 1 件;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著、教材、作品、专 利等显著性成果 1 件。 3.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且近 5 年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 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 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取得较为 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证书或职业资 格中级及以上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5.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 类等代表本领域较高水平的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技 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校 级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二等奖 2 次及以上。 (三)高级“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6 -1.深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 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先进 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特色鲜明,形成可 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近五年校级年度考核合格,且 从业以来有 2 次及以上教学质量或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2.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担任市级以上学术技术 带头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技 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负责人、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或获得其它 各类市级以上人才称号。 3.能带领团队科技创新,主持或主研省级教研(改)课题或 科研课题,或主持市级重点教研(改)课题或科研课题 1 项;有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专著、教材、作品、专利等突出性成果 1 项。 4.具有丰富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且近 5 年在 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或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熟练掌 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 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高级 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职称),或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 7 -6.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 类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技 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得市 级技能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二等奖 2 次及以上。 

    五、申请程序 (一)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管理及 考核工作。 (二)申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材料复 核、组织认定、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申请,填写《天府新 区信息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兼做管理工作教职工按 照所任教学科(或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提交资料至对应的二级 学院。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程序对教师提交 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通过后推荐至组织人事处。 3.材料复核。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组建学校“双师型”教师 材料审核小组(以下简称材料审核小组),具体成员为相关职能部 门、二级学院负责人。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对二级学院推荐的申报 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 - 8 -4.组织认定。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组建学校“双师型”教师 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具体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二 级学院负责人、行业企业骨干和校内外专家。专家评议委员会召 开全体会议,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全面评议和表决,同意票数达 到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总数 2/3 以上的即为认定通过。 5 结果公示。“双师型”教师名单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面向 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正式行文确认“双师 型”教师资格,并将认定结果报省教厅备案。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做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和 规划工作,牵头“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二)教务处、科技与社会服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组织 人事处做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并对“双师型”教师 认定工作中职责范围内所涉事物进行业务指导与业绩审核。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具体负责制定 本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本学院“双师型”教师专 业技能培训、应用能力提升等活动;具体负责本学院“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纪委和监察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双师型”教师认定 程序是否到位、评聘规则是否严格执行,对违反既定规则与程序 - 9 -的行为予以惩处。

    七、“双师型教师”工作职责 (一)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每学年应独立承担实践教学 (如实验实训、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的指导工作。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学院专业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及 教学改革等工作,积极发表教改科研论文。 (三)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 开发研究项目。 (四)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兼职、顶岗锻炼或随 诊带教等社会实践,了解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等,增强实 践能力。 (五)积极为企业或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开展职业培训或到 企业一线从事课题或产品研发。 (六)主持(或主要参与)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积极参加或 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 

    八、考核管理 (一)“双师型”教师资格一般情况下每年 5 月份组织认定, 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不超过 5 年一周期的复核,突出 聘期内岗位业绩考察,促进教师知识技能持续更新。 (二)“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聘期考核。考核为合 - 10 -格及以上的,予以续聘“双师型”教师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 消“双师型”教师资格,并按相关程序报省教厅备案。 (三)组织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后提交学院审定,审定通过 后发文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在“双师型”教师考核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 1.师德师风考核、教学质量考核、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 格者; 2.在工作中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3.在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方面被一票否决 的; 4.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受警告及其以上的党纪、政 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九、政策待遇 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在职务(职称) 晋升、培训进修、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超课时补贴在现有 基础上上浮 5%。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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