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规范各级类官方微博、微信及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天信院发〔2020〕83号文件,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在全院范围内(含中专)各单位、部门、机构和个人以学院或部门名称冠名注册的微信、QQ、抖音、钉钉工作群;新浪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账户。
二、相关工作群登记范围
(一)账号中含有学校或部门名称或简称的QQ、微信和钉钉工作群及其他新媒体。
(二) 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二级学院名称的QQ、微信和钉钉群及其他新媒体。(三)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及其下属单位注册或运营管理的QQ、微信和钉钉群及其他新媒体。
(四)校内学生组织、班级注册或运营管理的QQ、微信和钉钉群及其他新媒体。
(五)不属于上述范围,但由校内人员注册、管理的各类QQ、微信和钉钉群及其他新媒体。
(六)各部们填写《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QQ、微信、钉钉工作群登记汇总表》(附件1)。
(七)《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QQ、微信、钉钉工作群汇总表》(附件2)。
(八)以上2个附件以事务部为单位汇总领导签字后于12月5日前报行政办公室,院级学生组织盖校团委公章。
电子稿发送至949700468@qq.com。
联系人:陈荟羽
附件1: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QQ、微信、钉钉工作及其他新媒体登记汇总表
附件2: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拟解散QQ、微信、钉钉工作群及其他新媒体汇总表
行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