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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专升本”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448<

根据《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5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专升本”报名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考:

1.我校2024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无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二、考生类别及资格审核方式

(一)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为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

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奖免试生资格审核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认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认定由国防教育学院牵头,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二级学院参加,按照前述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1)应届毕业生

a.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证明材料;

b.恢复学籍(或恢复入学资格)证明材料;

c.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d.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

a.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免试生免试申请

(1)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免试申请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选拔本科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免试申请

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选拔本科院校提出免试申请,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教务处将认定结果在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送。

(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审核认定。

(四)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科段成绩及加分项目认定。

1.设立成绩及加分项目成绩认定小组

由学生处牵头,科技发展规划处、校团委及相关二级学院参加。

2.认定内容

(1)学生处、校团委负责“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认定。

(2)科技发展规划处负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认定。

(3)基础学院牵头负责专科段公共课成绩的认定;其余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专科段专业课成绩的认定。

3.认定方式

各责任部门根据学生校内预报名时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认定,记录加分依据、加分分值及认定意见,并确认签字。

4.教务处汇总各部门认定成绩后,对学生专科段成绩、加分成绩在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送。

三、专科段成绩排名规则

(一)成绩排名对象划分原则

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生均独自计算排名。即:三年制普通高职(专科)同一专业代码、同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统一排名;五年制普通高职(专科)转段后同一专业代码、同一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统一排名;高职扩招同一专业统一排名。

(二)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原则上人才培养方案设置并在2023年7月底前已完成修读的必修课(含限选课)成绩均纳入排名;公共课由基础学院牵头制定全校统一方案,其余相关二级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课的具体方案。

(三)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由纳入排名的所有课程计算“平均学分成绩”进行排名。

平均学分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

(四)成绩排名规则

1.仅普通考生参与排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不参与排名。

2.按照相同学制相同专业相同人才培养方案中纳入排名的课程、计算“平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排名前40%的成绩末位并列时,一并纳入。

3.学籍异动(转专业、复学、降级等)的学生,按照异动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纳入课程计算“平均学分成绩”,并纳入异动后的专业进行排名。

(五)递补实施办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以及四川省考试院相关会议精神,前40%学生如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可依序递补。递补时,根据报名情况,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余额指标可调剂使用。

不在前40%名单内的学生,若希望参加预报名,须签书面承诺:截至预报名名单公示结束前,仍不在递补后的前40%名单之内,自愿放弃预报名及后续报名资格。

四、校内预报名及资格审核流程

(一)开展专业排名工作

各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按照本方案前述“专科段成绩排名规则”完成各专业学生专科成绩排名工作,公示前40%学生名单。

(二)组织学生校内预报名

各二级学院于11月20日前切实做好专升本政策宣传;11月30日前组织2024届毕业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专升本校内预报名工作。

(三)进行考生资格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与各二级学院于12月7日前按照本方案前述“考生类别及资格审核方式”完成各项资格审核。

(四)公示报送预报名名单

教务处于12月8日将审核通过的预报名名单,在学校官网“教育教学”板块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上传至四川省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

在公示结束前,如有考生自愿放弃专升本考试资格,可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形成的预报名名单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变更。

五、考生正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才具有正式报名资格。正式报名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所有通过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中报名。

(二)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在报名时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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