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QQ、微信、钉钉等 工作群及其他新媒体账户统计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根据《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关于规范各级类官方微博、微信及相关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天信院发〔2020〕83号文件,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统计在全院范围内(含中专)各单位、部门、机构和个人以学院或部门名称冠名注册的微信、QQ、抖音、钉钉工作群;新浪微博、微信、抖音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账户。二、相关工作群登记范围(一)账号中含有学校或部门名称或简称的QQ、微信和钉钉工作群及其他新媒体。(二) 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二级学院名称的QQ、微信和钉钉群及其他新媒体。(三)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及其下属单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