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fu Information Vocational College

招生代码:5785

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考场规则
时间:2022-06-09< 浏览次数:2079<

第一条  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如果学生证遗失,需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有学生近照并加盖教务处学籍章的证明;如果身份证遗失需由校学工部出具有学生近照并加盖学工部骑缝章的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必须将证件摆在座位左上角。严禁没有考试资格的人员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按违纪处理

第二条  学生应在开考前十分钟进入考室,按指定座位就座,开考铃响后不得擅离座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老师同意,但不得两人同一时间离开。无特殊理由,迟到十五分钟取消该专业考试资格。开考半小时后方准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第三条  开考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保持考室安静,不得相互借用文具用品及计算工具。座位上和座位周围除试卷及规定的文具、计算工具和书籍外,不得放置其他东西,考生在开考前有义务自行对座位及其周围进行检查,清除一切可能造成舞弊嫌疑的物品,关闭通讯工具及其闹铃,以免考试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误会”,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任何原因接触这些可能造成嫌疑的物品、学生通讯工具响起或偷看通讯工具即以舞弊处理。若通讯工具必须带入考场,请事先自行在通讯工具上写上考生姓名和学号,关掉闹铃且关机后放入考场统一提供的文件袋内,在袋子外的登记表上签名,考试完毕后,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在监考教师处领取自己的通讯工具,若因考生不写姓名和学号造成被他人取走,责任自负;若考生无法提供合格的身份证件不能领取。未经许可,不准使用自备的答题纸和草稿纸

第四条  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教师暗示答题或解题思路,如遇考题字迹不清或印刷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问答的声音必须保证全场所有师生均能清晰听到,以免舞弊之嫌,学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第五条  除作图可用铅笔外,同一张考卷一律用同一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答卷前务必先填写班级、姓名、学号,不准将试卷分页拆开,若因拆分试卷造成答案被他人偷窥,偷窥者和被偷窥者均以舞弊处理

第六条  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严肃认真、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发音传声校对答案,不得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得夹带或传递字条,不得在桌面或试场墙壁上书写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座位周围地面及抽屉不得放置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字条、作业本、笔记本及书籍等。不得利用通讯工具、计算器等传递答题信息,严禁代考

第七条  提前交卷的学生要把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交主考教师或放置讲台上,方可退场。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和草稿纸整理好后放在桌上,退出考场。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高声喧哗,以免影响试场秩序

第八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作考试,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工位完成,考前不得在所用仪器或设备上储存信息或调试数据

第九条  凡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必须办理规定手续,缴纳规定费用,凭补考证和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十条  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劝导,当监考人员指出其违反试场纪律或有作弊行为时,不得在考场内申辩或纠缠。凡有妨碍监考人员工作或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凡违反第5条、第7条规定内容之一的均按作弊或协同作弊论处;违反其他条文规定内容之一的按违反试场纪律论处。构成作弊或违反试场纪律的,由教务处依照《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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