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数控实训基地的实训指导;严肃实训纪律,消除实训安全隐患,保证正常的实训秩序,完成学院的实训任务,提高实训质量,实训基地特制订实训作业中的事故分类及处理办法如下:
一、实训事故分类
(一)一级实训事故
1.实训指导教师不带教案,不讲安全,不参加例会,言行不规范,迟 到、早退、席等。
2.在实训室吸烟吐痰,不讲卫生,闲谈,看其它与实训无关的报刊、杂志、小说、玩手机等。
3.实训讲解和操作过程中接打电话。
4.实训期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2 — 5分钟。
5.未经实训基地同意,私自改变实训计划,实训进度与计划出入太大, 实训效果不好。
6.实训期间无故惩罚学生让其离开实训室而耽误学生实训。
7.未及时按实训基地要求填写学生实训证和实训报告书。
8.实训过程中组织实训环节不力而导致纪律涣散。
9.实训中闹情绪,不负责任,让学生乱动设备,在实训室打闹。
10.实训中随意使用材料,随意使用刀具、量具,随意使用设备,造
成浪费或损坏。
11.实训中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不警示,推脱责任者。
(二)二级实训事故
1.实训讲解时间不到20分钟或者实训无目标,让学生自由作业。
2.备课不认真,书写不规范,目标不明确,格式、环节不合乎要求,无重点难点,无小结,无作业。
3.实训期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5 — 10分钟。
4.实训管理中,偶发事件疏导处理不当,造成纪律严重混乱。
5.未经报告和允许,擅自让学生停止实训1小时以上。
6.未经实训中心论证与批准擅自更改实训内容和实训程序。
7.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影响正常实训秩序。
8.实训中辱骂学生、欺骗学生。
9.对实训证、实训报告书的签字、填写,不规范或作假而造成恶劣影响。
10.由于整顿纪律方法不当,使其时间过长,影响了正常的实训时间。
11.完全自由发挥,使实训内容与备课教案不符,造成实训混乱。
12.不遵守实训规程,不认真训导学生,造成轻微安全事故。
13.实训不打扫卫生,不维护设备,造成设备发生责任故障和事故。
(三)三级实训事故
1.实训讲解时间不到10分钟;不安心工作,有意混时间,讲话做事极不负责,有损公司学院声誉和利益。
2.实训期间无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
3.未备课而随意发挥,使实训程序混乱,造成学生不满意并上告。
4.接到实训中心两次实训整改通知未有任何改进。
5.未经报告擅自让学生停止实训2小时以上。
6.实训中辱骂、体罚、殴打学生,损害学院和指导教师形象。
7.利用实训时间以招生、安置工作为名,骗取学生财物。
8.对实训学生违纪违规未进行有效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
9.为学生伪造实训报告,作假证,造成不良后果。
10.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实训中心安排的任务。
11.不严格执行实训中心规定,使所在实训室卫生、机床卫生出现脏、乱、差。
12.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或违反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停用。
13.不努力学习,实训效果极差,无实训成果,学生要求调换实训指导教师。
二、事故处理办法
凡发生实训等级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一)发生一级实训事故情况之一,由实训中心或分管领导提出批评, 要求限期整改,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50元的罚款或警告处分。
(二)发生二级实训事故情况之一,由实训中心报请主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强行整改,并处100元的罚款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发生三级实训事故情况之一,由实训中心写出书面报告,停止责任人工作,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撤离实训工作岗位或解聘除名。
(四)各等级实训事故多种情况同时发生时,加重处罚。
三、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