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教学[1992]7号】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教学[1992]7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条 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第四条 本
201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