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听课制度
为加强教学运行环节的质量监控,使学院各级领导切实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强化教学管理,同时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对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听课做如下规定。一、院级领导听课(一)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可以有选择性地进行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二)主管教学院长,应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及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学时。(三)其他学院领导可有选择性、针对性地进行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学时。二、(院)系领导听
2022-06-09